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吴宗涛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为当事人争取孩子抚养权

分类:案例集锦    时间:(2020-12-28 11:38)    点击:608

南京律师吴宗涛,法律硕士,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,专注婚姻家庭和刑事辩护业务,在长期执业过程中逐步形成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指导、以检索大数据对个案进行统筹分析的办案风格,注重研究案件本身,结合经验解决纠纷,助当事人和谐离婚、争取子女。婚前协议、婚内财产约定的起草;离婚、继承等家事纠纷的谈判、诉讼;遗嘱的起草、见证、执行等。

擅长婚姻家庭、刑事辩护、经济债权、合同房产、交通事故等领域,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。

职业理念:凡事有回音、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交代。

 

基本案情:

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登记结婚,2017年婚生女出生,孩子从出生至今一直跟随原告一家生活,由原告及父母照料,原告一家对孩子的成长倾注心血,孩子从小体弱多病,在原告及家人悉心照料下有所改善。双方感情不和的导火索在于被告对于孩子不闻不问,因孩子身体原因开销颇大,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给予生活费、医药费,并希望其多多陪伴孩子,但被告一直推脱没钱、上班忙。在双方感情基础薄弱的情况下,伴随生活上无休止的吵架、冷战,现如今感情确已破裂,无和好可能,双方均同意离婚,但因婚生女抚养权争议一直拖延。

本案结果:

20209月法院受理立案;202010月法院调解结案: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;婚生女由原告毛某抚养,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。

案例点评:

在代理本案时,原告向吴宗涛律师表达最重要的诉求就是婚生女的抚养权,希望吴律师代理本案后,以争取孩子抚养权为第一要务。吴律师从案件本身出发,立足于当事人的角度,考虑到当事人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,争议焦点在于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,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前提下,可在开庭前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,好聚好散。因此在代理过程中,吴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,带领团队精诚合作,为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取得了圆满的结果,成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。
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吴宗涛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公司法务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吴宗涛律师,吴宗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吴宗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80518408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吴宗涛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南京律师 | 南京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吴宗涛律师主页,您是第13932位访客